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,是否要求本人到场?

司法鉴定需本人到场。依据相关法规,鉴定中需对当事人进行身体检查,应通知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到场。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规定,鉴定过程需被鉴定人在场,若精神疾病患者未到场,可能影响鉴定的准确性与合法性,严重时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,进而影响法律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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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处理方式为通知本人及监护人到场。依据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,应通知被鉴定人及其监护人到场,以便进行身体检查与见证,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与准确性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需根据具体情况,如被鉴定人身体状况、监护人意见等,综合考虑后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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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本人到场。具体操作:1.通知被鉴定人及其监护人到场,准备相关医疗与身份资料;2.在鉴定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与精神状态评估;3.根据检查结果与鉴定标准,出具鉴定报告。若被鉴定人无法到场,需考虑其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,采取相应替代措施,如视频连线等,确保鉴定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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